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对职工有什么影响?
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上调对职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部分人的月缴存额增多,入手的工资减少。 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从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因此此次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还款额调整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018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上限上调对职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部分人的月缴存额增多,入手的工资减少。 住房公积金年度是从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因此此次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及月还款额调整的实施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想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在异地买房,要向购房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若购房地管理中心政策支持,即可使用北京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哦;若购房地管理中心不支持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商贷后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
借款人在购房前,应该对自己的资金情况有明确的认识,对期待购买的房屋情况有合理的预期。 借款人需要根据贷款类型、首付金额、还款能力、所购房屋税费等方面来考虑符合自己资金预期的房源。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符合规定的提取条件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停止提取,并限制提取人日后的提取和贷款申请。
公积金贷款额度可直接通过北京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官网用贷款计算器试算。 提取公积金会影响公积金的账户余额,账户余额直接影响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由于职工缴存的公积金类型不同(国管/市属),提取材料和流程上有所差别。 市属缴存职工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要求所购房屋必须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购买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薄记载的县、市或户籍所在地的省会城市内的住房;国管要求必须在京津冀或户籍所在地或因公外派工作地购房才能办理提取。
若借款人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政策性贴息贷款,则无法申请组合贷购房。 市属组合贷款是以商贷标准认定首二套及首付款比例,国管组合贷的首付款比例需要经过试算后比较得出,无法直接计算。
在贷款额度和利率一定的情况下,贷款年限越长,月供压力越小,所还利息越多;贷款年限越短,月供压力越大,所还利息越少。 贷款购房时,最长的可贷款年限会受到房龄和借款人年龄等因素的影响。购房人可在最长可贷年限之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年限。
组合贷款的申请条件比较严格,借款人在办理贷款之前首先要评估一下自身的情况是否符合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