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为什么业主需配合提供同意出售证明?

发布:2020/2/20 16:21:07 浏览:140
卖房时,为什么业主需配合提供同意出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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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若不同意卖房,即便签订了购房合同,也可能无效。

房屋产权分为私人产权和公司产权,私人产权又分共有产权和私有产权。当业主的房子产权为共有产权时,业主需配合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一、共有产权有几种情况?

共有产权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情况。

1.按份共有

共有权人约定,按照一定的份额,由按份共有人共同对房屋享有权利。

例:三人共有一套房屋的产权,A占额20%,B占额50%,C占额30%。

2.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一般是指两个产权人,对一套房屋分别占有50%的产权,常见于夫妻买房之间。

二、什么情况下需提供同意出售证明?

属于共有产权情况的房屋,出售时需要提供同意出售证明。

1.产权人为业主,业主已婚

房屋产权是业主个人的,业主若已婚,在出售房屋时需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原因:房屋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业主配偶即默认的共有权人,对房屋享有业主同样的权利。如果配偶不同意出售,该房是无法进行交易的。

房屋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实际情况中,由于财产情况无法查询,无法确定是否与配偶有关,业主出售房屋都要提供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2.共有产权的房屋出售

共有产权的房屋出售,必须征得其他共有权人的同意。通常情况下,签订合同时需要所有的共有权人到场签字,但若无法到场的,必须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共有权人已婚,共有权人的配偶也需要签署配偶同意出售证明。

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共有权人不同意卖房的,即使签订合同也无效。

案例:

小新和妈妈按份共有一套房屋,小新占90%,妈妈占10%。2016年1月,小新将房子卖给了小白,并且代妈妈在合同中签字。签合同前,小新提供了妈妈签字的《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

小新妈妈诉至法院,声称小新对房屋的出售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小新和小白的合同有效。小新占90%的所有权份额,根据物权的公示原则,小新妈妈信赖此登记,认定小新为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处分此房屋。

依据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小新妈妈已授权小新出售房屋,小新有权代签字,并且其在签字时提供了妈妈的身份证。即使小新妈妈对小新售房不知情,她以小新对房屋无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无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案例中法院判定小新占有三分之二以上产权有权处分此屋,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需征得所有产权人同意才可出售 。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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