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郑重声明:我司员工如向业主、客户收取任何款项,均需出示盖有我司财务专用章的正式收据方为有效,其余形式我司一律不予承认,特此声明!
一、出租
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地址:
二、承租
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地 址:
三、 经纪方:
地 址:
电 话:
官 网:www.fangruan.com
合同三方均确认本租赁合同关系和居间合同关系,并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四、租赁标的:
租赁双方通过经纪方出租及租入深圳市 区 物业(大厦/小区),建筑面积 平 方米, 栋 座 单元 号房, 深房地字第 号, 以下简称“该物业”的房屋以及设备(见附件 - 家私清单)在良好状态下租给承租方作为 使用。
五、租赁期:
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出租方 有权收回该物业,承租方应如期交还;如出租方该物业继续出租,承租方在同等的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六、租金、押金:
6.1、 租金为每月 币 元整(小写: ),每月租金须于 日之前交付给出租方。
6.2、 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向出租方支付 币 元整(小写: )作为押金。
6.3、 承租方交付租金方式为 ;A现金支付; B 银行转账;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
6.4、 合同期满,承租方如不再续租,在承租方结清该物业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后,
出租方应将押金退还承租方(不计利息)。
七、物业设备:
7.1、 租赁期间,承租方如对该物业设备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出租方赔偿经济损失。
八、双方责任:
8.1、 租赁期间,乙方如对该物业设备故意或过失损毁,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或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8.2、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自动转化为定金并由甲 方没收,租赁期间的租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3、 乙方使用该物业时,不得擅自改变结构和用途,不得存放任何禁品、毒品、易燃品、爆炸品等危险物品;不得 从事非法活动,
8.4、 租赁期间,乙方如拖欠租金达 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金额达人民币 元,
小写:¥ 元,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租赁押金并单方解除合同,乙方仍须结清租赁期间的租 金、水电费、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8.5、 甲方单方要求提前终止合约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甲方须双倍退还租赁押金给乙 方,且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其他合理赔偿。
8.6、 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单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同时可收回该物业,并限乙方在 天 之内无条件迁出该物业,如乙方不交回物业的,甲方有权通管理处人员进入自己的物业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 的物品清点提存,并有权对欠租和相关费用进一步追偿。
九、佣金:
基于经纪方在促成租赁中所提供之服务费,于签署本合约同时,
甲方同意支付经纪方人民币 元作为佣金;
乙方同意支付经纪方人民币 元作为佣金。
十、其他:
10.1、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房产所地法院诉讼。
10.2、 本合约一式三份,经纪方、甲方、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如上述条款与备注内容冲突,以备注为准):
出租方: 经纪方:承租方: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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