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你的却住不了?2大买房风险千万要警惕

发布:2020/1/24 12:36:48 浏览:103
房子是你的却住不了?2大买房风险千万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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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大多数普通居民一辈子的事。买房最怕什么?地段不好、房型不灵还是升值太慢?这些虽然也很让你关注,但相比下面的买房风险,这些都算是“小儿科”。以下风险也许不多见,但一旦被你遇到,那就是“烦恼极了”,所以还是预防为好。


如今,买房是大多数普通居民一辈子的事。买房最怕什么?地段不好、房型不灵还是升值太慢?这些虽然也很让你关注,但相比下面的买房风险,这些都算是“小儿科”。以下风险也许不多见,但一旦被你遇到,那就是“烦恼极了”,所以还是预防为好。


关键词1:共同购房人

过户后,共同购房人说不卖房

买房遭遇:2012年5月,古先生通过中介公司与徐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古先生以250万元购买徐女士的房屋。双方在中介公司协助下办理了交易过户手续,古先生也支付了除尾款以外的大部分款项。但是,徐女士未能按时交房,并且突然告知,该房屋系其与章某共同购买,现在章某不同意出售房屋,也不愿意搬出。


经多次协商未果,古先生只能诉至法院。诉讼中,章某向法院提供了其与徐女士的共同购房协议,该协议约定双方出资共同购房,只是房屋产权仅登记在徐女士一人名下,所以主张徐女士未经其同意卖房行为无效。


案例分析:

由于限购等原因,借他人名义购房或者共同购房的现象时常发生,这就导致房地产登记权利人与真正的房屋权利人不一致。当事人之间就房屋权属自然可以通过协议方式进行约定,但是因为这些协议在房地产登记机构并无登记备案,因此购房人无从知晓是否有协议以及协议内容,所以这些协议仅在其内部有效,对于购房者并无约束力。


以上案例中古先生只能以房地产登记的徐女士为准认定房屋产权人并与其进行交易,并无不当,张某以其与徐女士内部协议主张房屋买卖无效的说法不能成立。当然,这种风险让古先生防不胜防。


关键词2:原同住人

收房后,原同住老太拒不搬出

买房遭遇:外地来沪务工人员小常从莫某手中买了一套售后产权房。可当小常付了全部房款拿到产证,去办理交接手续时,他发现房子里住着个郝老太,一问才知道这是莫某的母亲,在房屋变成售后产权房之前是同住人。小常多次与郝老太协商搬出没有结果,便将郝老太告上法院。

令小常意外的是,法院尽管认可了小常对房子拥有产权,但认为郝老太是该售后公房的同住人,对该房屋有居住使用权且并无实际迁让之处,所以驳回了小常的请求。可小常在购房前看到的产证上明明只有莫某,看房时房子里明明没有人居住,现在突然郝老太从外地回来,且没有其他住处。


案例分析:

公房是国家作为一种住房待遇提供给居民的,包括承租人和符合条件的同住人,对于该公房都享有居住使用权。可当该公房被承租人或同住人买下来变成产权房时,其他人对该房屋的权利(作为国家给予的一种待遇)就自然丧失了。或者说,同住人的权利转化成要求产权人进行安置的权利(来源于公房售后时产权人对其他人的承诺)。也就是从对房屋的权利变成对产权人的权利。那么,当该售后公房转让产权时,自然应该由原产权人负责安置,与新产权人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这样的道理,法官肯定也明白,只是让老太太住到马路上去,有悖社会倡导的和谐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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